3月31日晚,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受害人杨妞花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,自己已经签署了强制执行申请书,并委托律师邮寄给法院。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,案件的刑事部分已经结束,而对于民事赔偿,他们了解到余华英留有一笔30万元的债权,这可能是法院执行的一个方向。
杨妞花在视频中提到,法院通知她要强制执行之前判决赔偿给她的3万元。她表示,如果能拿到这笔钱,会第一时间交给外婆,因为这是她女儿付出生命才换来的补偿费。
此前报道显示,法院审理查明,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,从1993年至2003年期间,在贵州省、重庆市、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,拐卖了十七名儿童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,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余华英不服提起上诉,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。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,贵阳中院于今年2月28日对余华英执行了死刑。同日,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表示感谢大家多年的陪伴和关注,终于等到了最终的结果。
根据法院判决,余华英需分别赔偿杨妞花等四人每人3万元经济损失,另外还需赔偿刘某贤等三人及申某鹏等两人各3万元经济损失。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,对于民事赔偿部分,现在法院让律师申请强制执行,余华英留下的30万元债权可能成为执行的方向之一。